對夢的科學研究和分析,僅僅是從20世紀50年代才真正開始。為什么有關夢的科學性研究會那么遲緩?其根本原因并不是因為科學技術和研究儀器的不足,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夢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所決定的。從科學研究要求來說,任何自然科學所研究的現象,必須是可以重復或可以重復驗證的。然而,夢的現象及內容就達不到該要求。夢現象所表達的內容往往為夢者自己所獨自享有。夢境的產生和變化又如過眼云煙,對做夢者來說,能夠記住和描述,但就是失去了重復的可能。雖然我們經常說:“重溫舊夢”,然而這僅僅是人們一種主觀理想化愿望。所以美國的分析學家勒文(Lewin)曾指出“科學史起源于將夢劃出科學家們應該關心的領域之外”。
公元前500年左右所興起的自然科學,可以說是對夢的舊有觀念進行否定的開始。古希臘的哲學家赫拉克利特(Heracleitos)有兩句著名的科學宣言:“夢者所言乃吾所不言,夢者所為乃吾所不為。”“醒亦一世界,夢亦一世界,醒時世界,所共處,夢中世界已所獨享。”它的含義是一個人做夢時,是他進入了自己的世界,任何人都做不到讓夢中的人出來作證,所以夢是個體化的,研究的方式自然也具有個體化特征。
我們常常把夢稱為“夢現象”。其目的就是為了克服它對科學方法的抵觸性,把具有主觀活動的夢現象,當成能夠觀察到的客觀事物來看待。
實際上,如果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夢,夢是一種客觀的分割的聯系,所謂:“日有所思,夜有所夢”。而且夢也可以說是人類的一種自然的生理和心理現象,是人類軀體功能、心理狀態的“顯示器”。
因為夢不僅能夠反映做夢者的心理狀態、人格特征、身體功能、預報疾病征兆,而且還能夠預示夢者可能會發生的某些事情,某種行為。
另外,夢本身還具有平衡做夢者的心理狀態、調節各神經系統功能、益智健腦的作用。如果要對夢下一個確切定義的話,可以說,夢(dream)是人類在睡眠狀態下所發生的想象活動。
人類在清醒的狀態下,可以從事各種各樣的活動,接觸客觀外界環境和各種事物,由此獲得大量的感性材料,然后經過大腦的加工就成為各種經驗和表象。
同時,在睡眠狀態之下,這類經驗和表象往往是重新組合的,而且組合的方式與清醒的狀態下的組合是完全不同的,因此有關夢的內容雖取之于現實生活,但又完全不同于現實生活。所以夢境往往是離奇古怪的,是對現實生活的一種再創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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